運動部成立滿週年,國教盟呼籲讓每個孩子都能動起來
肯定適應運動專章草案,籲師資、經費與服務走進校園
運動部於9月9日成立滿一週年。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今(10)日表示,肯定李洋部長及行政團隊推動《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將「適應運動」列為專章,強化身心障礙及特殊需求者平等參與運動的保障。國教盟呼籲,運動部與教育部應共同提出校園落實計畫,讓師資支持、教學資源與經費安排逐步到位,使孩子在日常體育課、社團及運動活動中,都有適合自己的參與機會。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早在去年8月、李洋獲宣布出任首任運動部長時,國教盟就曾提出讓適應體育進入每所學校、讓每位孩子都能動起來的期待。一年後,看見國民運動法修正草案將適應運動納入專章,方向與國教盟倡議一致,國教盟表達高度肯定,期待透過具體執行規劃,讓這份政策進展成為孩子與家長可以感受到的改變。擔任新北市適應體育巡迴教師課程及行政督導已八年的新北市適應體育推廣協會理事長徐筱清表示,從長期陪伴學校推動適應體育的實務經驗中觀察,適應體育真正的落實需要學校行政支持及跨專業團隊的共同參與。她期待此次修法能進一步帶動學校適應體育的「質變」,建立行政、體育教師、特教教師及相關專業人員的跨專業合作機制,讓適應體育不再只是少數教師個別承擔的工作,以法律保障將行政支持與教師專業真正連結起來。
草案涵蓋六大面向,現行法源已要求適應體育教學
依運動部公布的修法草案說明,適應運動專章涵蓋平等參與、專用預算、無障礙場域、輔具支持、定期調查及共融賽事等內容。國教盟認為,將參與權利與實際支持一併納入修法規劃,有助於建立更完整的運動平權制度,也期待立法院充分審議、完善相關保障,推進修法。目前本案為行政院通過的修正草案,仍須經立法院審議。
王瀚陽指出,對孩子而言,運動平權可以很具體:需要調整活動方式時,有老師協助;需要不同器材時,有資源可用;參與團體活動時,能依自身能力獲得合適的安排。例如,依個別需求調整球體大小、活動距離、規則或指令呈現方式,讓孩子有機會與同儕一起參與、練習並累積成就感。政策應支持學校做出這些教學調整,也讓第一線教師獲得必要的專業協助。
國教盟強調,校園適應體育已有法律依據。現行《國民體育法》第14條,已要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針對身心障礙學生提供適應體育教學,保障平等參與體育活動課程。因此,在推進新增專章的同時,政府也應持續落實現行義務,及早進行需求盤點、師資支持與資源整備。《國民體育法》第14條
為讓保障具體進入校園,國教盟提出三項建議
國教盟三項建議
運動部、教育部及地方政府應共同掌握學生需求、學校服務情形與師資量能,支持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合作,並依需求提供專業諮詢、巡迴支援及實務培訓。推動成果應納入實際教學運用與學生參與情形,讓培訓能轉化為課堂上的支持。
建議將課程調整、教材器材、輔具、場域改善及專業支持納入經費規劃,公布補助項目與申請方式,並優先協助偏鄉及資源不足學校。資源配置應考量學生個別需求與學校條件,逐步縮小不同地區取得服務的落差。
建議運動部、教育部共同說明校園適應體育與社區適應運動的服務銜接,明確列出中央、地方及學校的責任與求助窗口;逐年公布服務涵蓋情形、師資支持及經費執行等統計,並納入學生、家長及教師的使用經驗,作為持續改善依據。
對於草案強化不適任運動教練、裁判及運動專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與查詢機制,國教盟同樣表達支持,期待後續完善認定程序與資訊銜接,保障孩子在安全、受到尊重的環境中參與運動。至於體育班轉型,國教盟持續主張學力保障、在校生過渡安排及費用負擔須有具體配套,相關意見將持續提出。
「運動部成立進入第二年,我們期待每一項制度進展,都能往孩子的生活再走近一步。讓需要支持的孩子有適合的參與方式,讓願意協助的老師有足夠資源,讓家長知道遇到困難可以找誰。每個孩子都能安心參與、享受運動,就是全民運動最具體的成果。」
——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 王瀚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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