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be.org.tw 活動公告 5/20-21 國際研討會 全紀錄首頁 Day 2 索引

2026 青少年藥物濫用預防與犯罪防治國際研討會 Day 2 · Paper Session 9 of 9 · 2026 May 21

← 回到第二天總覽
國立中正大學國際會議廳
論文報告(九) · Paper IX

Rational Calculation or Addictive Impulse? Multi-Dimensional Comparison of Fraud, Drug, and Mixed-Type Inmates

理性算計或成癮衝動:詐欺、毒品與混合型受刑人多面向比較

29,213 名受刑人的全國性比較。純詐欺犯偏經濟動機(35.9%)、純毒品犯偏社會人際影響(53.2%)、涉毒詐欺犯則在道德/認知偏差動機上最明顯(45.7%)。多類別羅吉斯迴歸顯示三類人格與動機型態截然不同——一刀切的處遇模式已不適用。

這場是第二天的「大樣本比較研究壓軸」—— 葉碧翠副教授以 29,213 名受刑人為樣本,將純詐欺犯(7,194 人)、純毒品犯(21,034 人)、涉毒詐欺犯(985 人)的三類動機、心理、人格、家庭風險進行多面向量化比較。 研究使用多類別羅吉斯迴歸(Multinomial Logistic Regression),Snell R² = .252,具高解釋力。 與上午第一場鄭元皓 SEM × ML 雙引擎遙相呼應——都在回答:「不同類型的個案需要怎樣不同的處遇?」

Core Thesis · 核心論述
  1. 詐欺犯與毒品犯動機高度區別——前者偏經濟(35.9%)/情緒(23.5%);後者偏社會人際(53.2%)。
  2. 涉毒詐欺犯是「介於兩者之間」的型態——既有毒品犯的社會影響動機(48%),也有詐欺犯的經濟動機(31.6%),道德/認知偏差動機最高(45.7%)
  3. 純詐欺犯犯罪程度顯著高於毒品犯——刑期長、累犯與司法回流機率高,反映其犯罪結構有明顯分化、教育程度高、自我覺察異質較低。
  4. 涉毒詐欺犯刑期長、累犯與毒品相關註記比例都高——可能受到藥物影響長期累積在犯罪歷程上的影響。
  5. 政策意涵:建議矯正實務應發展具分類化與精準化處遇策略,以提升預防再犯之實證效能。一刀切處遇已不再有效。

論文內容重點 · Paper Walkthrough

Opening · 封面

論文報告(九)|理性算計或成癮衝動

主題:詐欺、毒品與混合型受刑人多面向比較。主持人:洪信旭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主講人:葉碧翠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與談人:曾淑萍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

Abstract · 摘要

摘要:29,213 名受刑人、多類別羅吉斯迴歸

本研究旨在比較詐欺犯、毒品犯與涉毒詐欺犯之多面向特徵,並檢視理性算計與成癮驅動在不同犯罪類型中的交互影響情形。研究資料取自法務部矯正署資料庫,共納入 29,213 名受刑人,並運用描述統計、卡方檢定、相關分析及多類別羅吉斯迴歸,分析人口特徵、刑罰紀錄、犯罪動機,以及心理與環境風險。

研究結果顯示,詐欺犯與毒品犯在多項變項上呈現高度區隔,兩者犯罪有關分析中呈極強相關,反映其犯罪結構有明顯分化,詐欺犯較毒犯年輕較高,且較常呈現經濟/物質利益動機,接近工具性與理性選擇模式;毒品犯則呈現年輕較低,教育程度較低、刑期較長及累犯比例較高的特徵,且與社會/人際影響與累犯較為相關。

涉毒詐欺犯則呈現混合型樣態,其毒品使用比例與毒品犯相近,但在部分犯罪動機上接近詐欺犯,同時,在刑期長度、累犯與司法回流上較接近毒品犯。整體而言,本研究發現,犯罪類型並非單純的社會標籤,而是不同社會背景、心理特質與行為邏輯交互影響之結果。涉毒詐欺犯之處遇特殊性,現行法令名為基幹之矯正應發展具其化與精準化處遇策略,以提升預防再犯之實證效能。

關鍵字:詐欺犯罪、毒品犯罪、混合型受刑人、多類別羅吉斯迴歸

研究設計 · 樣本

三組樣本:純詐欺 / 純毒品 / 涉毒詐欺

本研究以符合研究主題的受刑人為分析對象,排除與詐欺及毒品犯罪無關之罪後,最終納入 29,213 名有效樣本,依據罪名及毒品前科註記情形分樣本區為三組:純詐欺犯、涉毒詐欺犯及純毒品犯。

類型人數 (n)百分比無毒品 n(%)施用毒品 n(%)
純詐欺犯7,19424.6%379 (38.5%)606 (61.5%)
涉毒詐欺犯9853.4%7,871 (38.6%)12,511 (61.4%)
純毒品犯21,03472.0%
總計29,213100%
研究發現 · 動機分化

三類受刑人在四大動機類型上皆達顯著差異(p<.001)

動機類型純詐欺犯涉毒詐欺犯純毒品犯
經濟/物質利益35.9%31.6%16.3%
情緒/衝動性23.5%16.1%17.7%
社會/人際影響47.0%48.0%53.2%
道德/認知偏差38.1%45.7%41.6%

整體而言

  • 詐欺犯偏向經濟與情緒動機。
  • 毒品犯則較受社會/人際影響,且經濟動機較低。
  • 涉毒詐欺犯在道德/認知偏差動機上表現最明顯,並在各類動機分布上呈現介於詐欺犯與毒品犯之間的型態。
統計分析 · 相關性

各變項 Spearman 等級相關分析(18 變項相關矩陣)

分析顯示「純詐欺犯 vs 純毒品犯」相關係數高達 -.917***——兩類人格與動機結構幾乎對立。

  • 純詐欺犯與「教育年數(+.224)」「累犯次數(-.263)」「撤緩/撤假次數(-.534)」「經濟/物質利益(+.199)」呈正相關。
  • 純毒品犯與「年齡(+.370)」「刑期總計月(+.385)」「累犯次數(+.243)」「社會/人際影響(+.098)」呈正相關。
  • 是否混合犯(涉毒詐欺犯)與「家庭風險(+.040)」、「正向人格(+.014)」呈微正相關。
  • 變項包括:性別(女0男1)、年齡、教育年數、刑期總計月、累犯次數、撤緩/撤假次數、情緒衝動性、社會人際影響、經濟物質利益、道德認知偏差、正向人格、負向人格、心理困擾、團體適應、家庭風險。
限制 · Limitations

三、研究限制與未來展望

  • 本研究採橫斷面資料,無法釐清變項間之因果時序,未來應採縱貫研究設計,以掌握犯罪歷程之動態變化。
  • 另本研究樣本來自監內受刑人,可能存在樣本選擇偏誤,且自陳資料亦可能受社會期許影響。後續研究可納入社區處遇樣本,提升比較性與外部效度。
  • 未來可結合質性訪談,深化對涉毒詐欺犯之行為機制理解,並發展具犯罪類型敏感度的風險評估工具,以提升高風險族群之辨識與處遇精準度。
References · 主要文獻

主要參考文獻:本土實證 + 西方經典

  • 許華孚、吳宗穎、劉育偉(2018)。本土化電信詐欺犯罪利益與風險之實證研究。《公共事務評論》, 17(2), 25-42。
  • 黃光甫、許華孚(2024)。跨境詐欺集團犯罪角色的社會網絡分析。《犯罪學研究》, (4), 1-54。
  • 廖育瑋、楊蕙菁、林思娟、黃楠民(2022)。從路徑分析法探討藥物濫用如何影響暴力犯罪行為之實證研究。
  • 劉淑娥、李子奇(2018)。年輕成人大學生藥物濫用再進補的開展示因素:一個來自台灣的全人口世代研究。
  • 楊冠隆、巫梓豪、李額幼(2020)。毒品犯再犯風險與矯正成效國際評估指標。
  • Agnew, R. (1992). Foundation for a general strain theory of crime and delinquency. Criminology, 30(1), 47-88.
  • Agnew, R. (2006). Pressured into crime: An overview of general strain theo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Akers, R. L., & Jensen, G. F. (2006). The empirical status of social learning theory of crime and deviance.
  • Bandura, A. (1999). Moral disengagement in the perpetration of inhumanities.
  • Wolfe, D. T., & Hermanson, D. R. (2004). The fraud diamond: Considering the four elements of fraud. CPA Journal, 74(12), 38-42.

本場關鍵數字 · Key Numbers

29,213 / -.917 / 53.2% / 45.7% / .252

29,213=受刑人總樣本;-.917=純詐欺犯與純毒品犯的相關係數(高度對立); 53.2%=純毒品犯的社會/人際動機占比(最高);45.7%=涉毒詐欺犯的道德/認知偏差動機占比(最高); Snell R²=.252=多類別羅吉斯迴歸模型解釋力。

對矯正政策與兒少倡議的意涵

  • 「分類化、精準化處遇」獲得大樣本實證背書——回應上午第一場鄭元皓「再犯風險自動計算介面」、第四場白鎮福「全人復元」的典範轉移呼聲。
  • 「涉毒詐欺犯」是處遇上最棘手的「混合型」——道德/認知偏差動機最高(45.7%),意味著需要特殊的認知行為治療+價值觀重建方案,不能只用單純的毒品戒治或詐欺輔導模式。
  • 純毒品犯偏「社會人際影響」(53.2%)——與第二天論文八(許華孚/黃光甫)少年詐欺生命歷程中「偏差同儕接觸」結論相互印證;意味著反毒應強化「社會圈干預」。
  • 純詐欺犯偏經濟動機(35.9%)——與第四場白鎮福「物質崇拜+象徵性生存」結論呼應,意味著對家長運動而言,「價值觀教育>嚇阻教育」是策略核心。
  • 需要「敏感度的風險評估工具」——研究建議發展具犯罪類型敏感度的工具,可與第一場鄭元皓的「再犯風險自動計算介面」結合,作為兒少倡議聯盟下一階段政策推動目標。